企业设立容易,只需验资后领取营业执照即可;企业注销困难,必须面临诚信考验,履行清算义务,在完成责任承担后,才能注销营业执照、消灭法人资格。
非破产清算,有普通清算(也称自行清算)、特别清算、强制清算三种类型,尽管都有严格的规定,但相关法律却并不成体系,只是散见于《公司法》、《全民所有制条例》、《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》、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》、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等法律法规之中,从而造成利益相关人难于方便适用,会存在如下问题:
■不清算会遭受怎样的结果?责任不能免、风险会加大、诚信遭丧失的后果往往被忽视。
■不规范的清算及不适当的清算,最终导致清算责任仍然无法免除,企业无法注销。
■“吊销营业执照不能免除清算责任”,但对此误解,造成了“僵尸企业”的大量存在,并往往导致巨大的赔偿责任和其他风险。
■执照的注销或吊销只终止了市场经营资格,清算才能终止企业法人资格,两者如何区别?
■企业如何启动规范的清算程序?如何实施清算工作?如何实现企业法人资格消灭?
■股东如何保护在清算中的利益?如何实现清算权利?在不利情况下如何寻找救济?
■债权人在清算过程中如何主张权利?如何寻找救济?
■资产如何清理?债权如何确认和分配?投资者权益如何了结?
■全部资产不能偿还全部债务时清算工作又将如何进行??
■更多的问题。
对此,我们精通清算法律,具有娴熟的实务技巧,专业团队一定能解决所有清算的问题。我们的服务有:
● 担任清算顾问,提供清算咨询,制定清算方案,编制清算计划;
● 担任清算组成员,实施清算工作。或受聘于清算组,协助完成清算工作;
● 担任清算管理人,独立完成清算工作。
● 受托完成对 “资产、负债、权益”的专项清理,编制相应清册;
● 代理抵押权人、取回权人实现抵押资产的优先受偿和所有权的取回;
● 代理债权人完成申报债权、行使权利、实现债权受偿;
● 代理重组意向人实现清算资产并购、资源整合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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