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破产是一种保护”,是最为彻底、最为公平的保护。但《破产法》所提供的保护手段却鲜为人知,利益相关人更是少有主动发起使用。《破产法》内容丰富、系统,但确实十分繁杂和繁琐,对于擅长于生产经营的债权人和债务人而言,破产清算往往是都是第一回,难于全面理解和熟练运用。于是会出现:
■破产有失面子,债务人恐惧破产,或耗尽剩余财产听天由命,或东躲西藏逃避债权人;
■破产显现损失,金融债权人不愿直面破产,或单独先行采取司法执行,或等待破产;
■破产必遭损失,普通债权人不知如何正确主张权利,只好采取强硬措施甚至暴力行为;
■破产引发失业,职工不愿正视破产事实,只有上访甚至引发群体事件;
■破产程序十分复杂,破产内容十分繁琐,程序如何启动?权利如何实现?
■更多的问题。
对此,我们团队了如指掌,经验丰富,一旦接受委托,便能稳定局面、实现利益相关人利益最大化,损失最小化。我们的服务有:
● 担任破产清算顾问,提供清算咨询,制定破产预案,完成破产申请;
● 担任清算组组长、成员完成破产清算工作。或受聘于清算组,协助完成破产清算工作;
● 担任破产管理人,独立完成破产清算工作。或受聘于破产管理人,协助完成破产工作;
● 代理抵押权人、取回权人实现抵押资产的优先受偿和所有权的取回;
● 代理债权人完成申报债权、行使权利、实现债权受偿;
● 代理重组意向人实现破产资产并购、资源整合;
● 更多的服务。 |